中国千米以下空域拟开放,将按照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分类划设;四千米以下空域开放有待论证
中国拟到2015年底全面开放千米以下空域,并按照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分类划设。
中国通用航空协会副秘书长唐继龙向财新记者透露,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8月印发《关于深化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低空空域改革试点自2011年起开始向全国推广。对于低空空域管理,将按照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三类划设进行管理。
管制空域,需要提前申请并接受航管部门管制指挥;监视空域,则仅需要备案,确保雷达看得见、能够联系上;报告空域,则类似于自由飞行。
与此前低空空域全部实行管制管理相比,分类管理在改进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审批时间上有很大进步。
关于千米以下低空放行,原则上是垂直地面1000米以下,可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和实际要求,具体划设高度范围,经报批后严格执行。
意见还要求国家民航局会同空军一起研究论证在现行航路内、高度在四千米以下,按照“监视空域”管理办法,为通用航空飞行提供空中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