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起,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所辖10个地市供电单位正式实施农电员工岗位薪点工资套改。14日,国家电网陕西公司总结了在汉中供电局试点的经验和成果。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农电统一管理部署,此举旨在逐步完善与农电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农电员工统一薪酬分配、激励和分配常态增长机制。
陕西公司结合农电工作实际,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考核农电员工的工作年限、技能和绩效,实现农电员工分配制度、薪酬激励机制和工资常态增长机制三方面的统一。农电岗位薪点工资制以点数、点值确定员工工资。陕西公司针对供电所设置所长、副所长、专业组组长、农网配电营业工四个岗位,取消以前各单位自行建立的项目,将岗位工资项目一并套入岗位薪点工资,统一标准。岗位薪点工资纳入农电员工劳动工资年度计划管理,工资发放、薪点调增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
7月至9月,农电员工岗位薪点工资制改革试点在汉中供电局开展,使农电员工人均收入标准提高27.32%,工资性收入增长170~800元,且结构更加合理。试点期间,汉中供电局全面调查农电员工收入,分析测算各类数据。随着人均绩效的提高,统一的薪酬分配常态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岗位薪点工资制获得了农电员工的满意和认可,农电员工责任感、荣誉感和紧迫感显著增强;基层单位稳定队伍、加强队伍建设的工作开展更加顺畅。
据介绍,农电员工岗位薪点工资套改和绩效管理将推动农电人力资源结构不断优化,形成招聘、流动和退出的合理机制。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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