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相关负责人12日表示,新股发行体制第2阶段改革措施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包括以下4方面内容:一、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二、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三、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四、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