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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了解到,针对近期部分企业存在的“仓促上会”、“带病上会”的情况,山东证监局对辖区2009年以来30余家企业首发申请文件审核反馈意见及2010年以来未过会企业存在的障碍进行汇总分析,进一步明确了拟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取得较好效果。
据悉,从汇总分析情况看,发行监管部门在IPO审核中将公司历史沿革、独立性、持续盈利能力、特殊行业业务模式、募投项目、规范运作、财务核算等作为重点关注方面;而持续盈利能力不足、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有失公允等问题成为辖区企业通过审核的主要障碍。这些问题暴露了部分企业存在“仓促上会”、“带病上会”的情况,反映了这些企业规范运作意识不强,对发行上市抱有侥幸心理,同时也反映了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及律师在辅导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全面发现并协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
针对企业改制规范及中介机构辅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山东证监局拟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在继续坚持集体谈话制度、加强动态监管的同时,申明要求、严格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对保荐机构,要求其与辅导对象签订辅导协议时就明确签字保荐人,并确保签字保荐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辅导和尽职调查,全面发现并协助辅导对象解决不规范问题,杜绝“重承揽,轻辅导”行为;对签字律师,要求其对公司历史沿革、股权变化等环节进行重点调查并出具规范的法律意见;对审计机构,要求其谨慎执业,协助辅导对象规范财务核算,如实出具审计报告。
据悉,今年以来,山东证监局已对20余名保荐人、律师及审计人员进行警戒谈话,责成2家保荐机构延长辅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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