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遏制高房价 还有调控政策出台_股票_证券_财经

住建部:遏制高房价 还有调控政策出台

加入日期:2010-1-6 8: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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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今起3个月严打楼市投机炒作
  sohu报道,继上海出台落实楼市调控国四条新政、广州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理力度之后,楼市重镇深圳,今天将展开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与投机炒作行为。
  专项整治将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非法预售、发布虚假广告、囤积房源、未取得预售许可前违规收取意向金等。房地产经纪领域和估价领域也一并列入整治范围。
  据深圳市国土房产部门统计,自去年3月份以来,深圳商品住房价格开始一路上扬,9月份新房销售均价达20940元/平方米,创下历史新高。到了12月份,深圳一手房均价更高达22304元/平方米,较上年同期上涨103%。
  违法违规普遍存在?
  深圳综合开发院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在接受《sohu》采访时认为,在中央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对市场中间环节加强监控管理,会产生一定的政策效果。
  去年以来,伴随着房价的快速飙升,深圳房地产市场上违法违规与投机炒作、扰乱市场的行为不断出现。开发商非法预售、发布虚假广告、囤积房源,地产经纪机构欺诈客户、超出规定收取客户定金、诱骗客户监管交易资金、挪用客户资金、不按规定打印居间和买卖合同,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虚假估价报告等问题并不少见。
  宋丁说,深圳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是普遍性的,而且这种普遍性问题长期存在,政府一个政策出台后,房地产开发商和经纪机构很快就能想出很多应对措施。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研究员韦峰向本报表示,各种监管措施此前也一直在实行,但这些问题相当普遍。
  调控将打组合拳
  深圳今年将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打出一套组合拳。
  根据正在公示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方案,今年深圳将通过年度新增住房用地、旧改用地、存量土地组合供应,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首套房的优惠政策并严格认定改善型住房标准的同时,深圳还拟制定差异化的住房金融与税收政策,以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
  同时,深圳全年将投资35亿元用于2.23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并研究没收违法建筑、征收违法集资房,将其纳入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


  物业税年内出台无望 实转或试点
  在房地产政策变化的节点上,对物业税的讨论已沸沸扬扬。
  针对媒体对物业税空转即将在全国试点的报道。5日,不少业内人士向每经记者表示,住宅物业税的开征条件尚不成熟,但商业地产已经具备了开征条件,并有可能在今年试点实转。
  年内预计不会出台
  针对此消息,昨日每经记者致电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却并未给予记者正面答复。记者还致电曾进行该项试点的北京市地税局,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尚未得到通知,具体还要听中央的安排。
  据记者了解,自2003年5月开始,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曾分3批在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了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工作,即空转试点。到目前,该项试点已实施了近7年。
  昨日,财政部财科所相关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透露,2010年不会启动物业税,最快也得等到2011年。
  今年为什么不会实施物业税,财政部这位专家给出两个原因:一是今年还处于经济复苏阶段,推出物业税将对房地产形成很大打击。另一方面,根据税务总局每年的征税惯例,一般比较大的税政政策都是在年初出台。年初不出台,就意味着整个年度不会出台了。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专访时说,将来是不是能按照房子的档次分类来先后征收物业税,要看《物业税条例》出台后的定论,现在不好说。按照国际经验,税率就是按房产评估价格的1%~2%之间浮动。物业税的周期时间,一般是3年到5年评估一次。评估后的时间段内,价格不动。
  秦虹解释,发达国家政府所持有的房产一般不卖,只是出租。中国将来是不是按照国情分类征收,要看《物业税条例》是怎么定的。
  物业税是必征税种
  针对物业税要不要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划分,秦虹说,所有国家的物业税都是地方税,没有中央税。房地产是不动产,因地而宜。在外国,地方的物业税是大头,占到50%以上,人家叫产财税或是不动产税。
  中国的物业税之所以迄今没有开征,很大原因是对个人财产的界定时间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秦虹说,我国2007年10月1号才开始 《物权法》,之前的个人财产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所以不可能征收物业税。
  秦虹说,物业税涉及面很多、很复杂,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基础性工作做不好,开征物业税就没有条件;首先要把每套房的业主找到,把产权划分清楚。像过去那些危改房、经济适用房的共有产权,将来怎么个共有法?都得弄清楚。此外,还要把每套房子的价格搞清楚。
  对于一户多房的怎么征收?要看今后出台的《物业税条例》的规定了。秦虹称,理论上讲,房产税是财产税,谁拥有财产谁就要缴税。当然,在制定物业税时,也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像考虑稳定房地产市场和抑制投机性等附加要求。
  秦虹说,从长期看,物业税是必征税种,是调控房屋存量资源的有效政策措施。
  或从商业物业起征
  在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大背景下,甚至不排除今年进行实转试点的可能。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实转试点将可能从商业物业做起,然后逐渐转向住宅。
  据了解,目前商业物业的征税税种主要是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按照规定,房产税依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依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土地增值税则采用四级累进税率,最高为60%。
  刘桓表示,变更为物业税后,征收总额不会有太大变化,对商业地产市场的影响较小。同时,房产价值评估、征税主体统计等也可沿用原税种的统计方式,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上海易居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也表示,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终止说明,中央打压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意图非常明显。他认为,针对大户型、高档房的物业税今年会加快推出,并极有可能先在部分城市试点实施。
  细则仍需完善
  物业税是地方税种,征收情况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北京著名房地产税务专家郭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在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中,地方政府就存在尺度不一的现象。
  郭伟表示,我国的征税成本在5%~6%左右,在国际上属于高成本之列。物业税的征收对象是所有房屋,属于遍地存在的芝麻税,这无疑会进一步提高征税成本。他认为,物业税的征收条件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的细则。
  前述接受本报采访的财政部专家称,物业税政策在中国还没有出台之前空转模式实验长达6年之久,这说明该税种开征的复杂性。 (.每.日.经.济.新.闻)


  北京可能在2010年开征物业税 商业地产或先行
  昨日有消息称,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这一消息使得市场预期,物业税的实际开征为期不远。
  所谓物业税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在模拟试点中,北京最有可能在2010年开征物业税。
  多数分析认为,开征物业税有助于打击投机,但是否会抑制房价上涨,各方观点不一。
  即便开征也将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如果开征物业税,应该会先从商业地产开始,而不会先从普通住宅开始,因为对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影响的是企业,可以进行探索;而对普通住宅开征影响的是个人,关系到民生,其影响太大。
  从2003年5月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分3批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大连等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东方早报)


  五类机构去年11月减持地产股 先于收紧政策出台
  深交所近日发布的投资者行业分类持股显示,2009年12月地产收紧政策出台之前,QFII、基金、社保、保险等五类机构先知先觉地在11月份就集体调低了房地产在总持股数中的比重。
  受大盘走弱以及开发商拿地首付不得低于50%的缩紧政策影响,房地产成为去年12月跌势最猛板块,板块指数一度走出9连阴,当月整体跌幅更近8%。而深交所数据显示,几大主流机构在11月就有提前离场的操作,惊险躲避了此轮调整。
  比较去年10月和11月深交所投资者-行业分类持股统计数据可以发现,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QFII以及除了券商自营和集合理财外的其他机构,11月都降低了房地产股在所持有的所有股票中的比例,其中投资基金将房地产持股比例由10月份的16.66%调低至11月份14.11%,下调2.55个百分点,降幅最为明显。调整后,地产股在所有机构中的平均持股比例为12.93%。
  与此同时,金融保险行业在此前机构连续加仓两个月后,11月持股比例也出现下降。数据显示,社保基金、保险公司、集合理财、QFII四大机构11月均下调上述行业的持股比例,平均下调幅度为0.54%,调整后金融保险在所有机构中的平均持股比例为6.19%。
  此外,水电煤气、机械设备、金属非金属三个板块11月也遭到了机构的大幅减持。其中,水电煤气在机构中的持股比例下降最为明显,投资基金、社保、保险、券商自营、集合理财、QFII以及其他机构全线下调了水电煤气的持股比例,平均下调了0.64个百分点。而机械设备在除QFII外的其他所有机构中的持股比例也均出现下降,平均下降0.85个百分点。金属非金属则遭遇了保险、券商自营、集合理财、QFII四大机构下调持股比例。 (.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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