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讯深交所在27日向各保荐机构发布的通知中表示,要建立保荐业务专区,并实施保荐业务代表制度。此举旨在充分发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加强交易所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和联系,提高保荐机构保荐工作质量,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通过建立保荐业务专区,保荐机构办理发行上市和持续督导保荐业务全面实现电子化。保荐机构可及时掌握深交所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 根据深交所通知的新规定,保荐业务代表由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担任,保荐机构可以设置1到3人作为保荐业务联络人,协助保荐业务代表履行职责,保荐业务联络人应当由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担任。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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