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深交所发布公告,称该所于近日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等严重违规问题的ST锦化(000818)及其控股股东锦化集团公司、董事陈世杰、孟建华、王铁山以及财务总监李晓光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此外,深交所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规定,于2009年12月2日起对ST锦化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查明:2007年以来,ST锦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多次占用ST锦化资金;同时,ST锦化还多次违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工作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作者:杜雅文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