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报告制_股票_证券_财经

广东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报告制

加入日期:2010-1-19 7:19:45

  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正式下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检查。

  此前热议的对“一把手”监督直接写入《意见》:党政机关正职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不得违反程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城乡规划、征用地审批。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的报告制度。对有群众实名举报的“一把手”,必须及时核查;对已不适合担任现职的,要及时调整。

  据了解,“反腐”是《意见》的一个亮点,为了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见》提出要实施公职人员反腐倡廉教育全员培训计划及廉政承诺制度,领导干部定期要报告廉洁自律情况,并完善对配偶子女均已出国(境)定居的公职人员的管理制度。同时,《意见》也规定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考核评价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行谈话。还探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制度。

  除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还规范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每年拿出若干党政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或公推公选。还要推进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同时对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门槛做了规定:到2012年,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以外,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此外,还有一些表述令人耳目一新,《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每年制定并上报读书计划,分期分批集中时间脱产开展读书活动。如“处级以上干部集中读书每年不少于5天,其他干部不少于3天”等。

  

【作者:安卓 来源:sohu】 (责任编辑:孟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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