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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公司提供财务管控模块建设的开发及服务工作,合同总金额
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签署相关协议。该项目目前正在实施,预计将于2010年第一季度完成项目验收。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独立核算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3、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2010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以前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及2010年度预计
公司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0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5.36万元,详细见《2008年年度报告》。
预计2010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万元(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详细见《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0-006)。
二、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款,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6.75%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18日,注册地为长春市人民大街4629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姜克志,公司经营范围为电网经营,电力生产,电力电量购销。该公司原系国家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电力体制改革后,该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独立核算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公允。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为电力行业企业,在财务及企业管理信息化方面对公司软件有需求,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2、《吉林电力财务管控系统技术开发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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