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4年合计违规占款1.4亿元
东方早报记者 忻尚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2010年的第一份公开谴责通知发给了天目药业(600671)及其原董事长等三位高管。
根据上交所披露的信息,自2006年度起至2009年1月,天目药业控股股东杭州现代联合投资
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及其关联方多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但未及时披露;历年占款资金额分别为3260.4369万元、8055.37万元、2768万元和320万元。
上交所称,天目药业原董事长章鹏飞、原董事兼总经理郑智强、现任财务副总监吴青平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实际上,2009年2月21日,天目药业便曾发布公告称,于当年2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天目药业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向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资助累计1.23亿元,却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当时,天目药业被警告并处40万元的罚款;章鹏飞被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郑智强被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2006年,联合投资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了天目药业45.03%的股份,入主天目药业。2009年1月5日,章鹏飞以个人兼职较多为由辞去天目药业董事长的职务。
2009年中报显示,联合投资依然为天目药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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