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交会员字[2010]9号
各会员单位:
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络视频演播室开播以来运行良好,得到各方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为进一步做好网络视频教学组织工作,加强对网络视频教学点的管理,现要求各会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网络视频教学点,并对本单位及下属分支机构申报的教学点信息进行梳理和重新登记。
请各会员单位网络视频管理人认真阅读附件1中的填写说明,按教学点逐个填写申报表。管理人员信息填写到附件2的表格中。
填写完成后请将电子文件发送至pmservice@gnetis.com,邮件标题注明:上海期货交易所视频教学点申报材料。联系电话:010-59933785。受理申报的时间从2010年1月13日至2010年1月20日,逾期将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络视频教学点申报表
2、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络视频教学点管理人员登记表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0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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