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13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和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2010年1月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投保法”)执法检查。
杨毅说,本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底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举措。检查的重点是了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投保法”的总体情况和具体措施,发现“投保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推动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建立健全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
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13日已率检查组赴广东、江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14日也将率队赴上海、福建进行检查。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北京、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六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投保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预计检查组将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检查报告,并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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