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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修改生猪期货业务细则,新增整车过磅称重
时间:2024-8-5 18:48:44

  讯(记者王思炀)8月5日,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近期修改的《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业务细则》,交割称重环节新增整车过磅的称重方式。修改后的规则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新的业务细则一是将生猪外观、单体体重检验由原来在称重过程中进行,调整为在装车过程中进行;二是取消每次检重设备称重的生猪不超过15头的规定;三是明确若采取整车过磅方式称重,应以货主(厂库交割)或买方(车板交割)选择的车辆过磅。

  大商所解读称,生猪期货上市以来,交割称重环节主要是逐个小磅称重(单次不超过15头)加总来计算总重。为贴近现货贸易习惯、提高生猪交割效率,本次引入整车过磅的承重方式,优势是装车时间较短、生猪掉重损耗较小、猪只应激死亡风险较低,在继续保障买方挑猪权益的同时,能够有效提高交割效率。

  据悉,生猪交割库只有在提出申请且经交易所考察具备硬件设施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在生猪交割出栏时采取整车过磅方式称重,同时在出猪通道内还需要具备可挑选猪只的条件和单体称重设备,以备货主或买方对生猪的外观、单体体重进行检验。

  编辑秦胜南

  校对杨利

作者: chengtianhao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