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期货要闻 >> 文章正文
 

最新消息!两人被纪律惩戒!这家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长达两年
时间:2024-3-24 7:40:57

  近日,中期协公布了两则纪律惩戒决定。其中,一名期货公司原从业人员在期货公司任职期间,私下向客户推介购买私募基金并签署协议承诺保本,被中期协给予“训诫”的纪律惩戒;另一名期货公司原从业人员未经期货公司同意,兼任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与现任职务产生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其他组织的职务,并获取了不正当利益,被中期协给予“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3月22日,新三板挂牌公司迈科期货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陕西蓝海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轮候冻结。

  中期协公布两则纪律惩戒决定

  中期协近日公布两则纪律惩戒决定,当事人分别为广州金控期货原从业人员和国金期货原从业人员。

  关于对周芹昌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显示,当事人周芹昌为广州金控期货原从业人员。周芹昌因在广州金控期货福州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私自向客户推介购买私募基金,并签署协议承诺保本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于2023年4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号)。

  根据上述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中期协认为:周芹昌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以专业的技能,以小心谨慎、勤勉尽责和独立客观的态度为交易者提供服务,其在广州金控期货任职期间,私下向客户推介购买私募基金并签署协议承诺保本的行为,违反了中期协《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九项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期协第六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周芹昌“训诫”的纪律惩戒。

  关于对王传海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显示,当事人王传海为国金期货原从业人员。经查明,王传海在国金期货从业期间,于2018年9月至今在某公司任监事,2018年10月至2022年8月该公司与国金期货存在居间合作关系,在此期间王传海分别从国金期货、该公司获取报酬。

  王传海提出以下申辩意见:一是其身份证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该公司负责人用于公司注册;二是其并未在该公司实际履行监事职责;三是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按照国金期货要求退还了相应款项,希望中期协从轻、减轻处罚。

  中期协认为,王传海作为国金期货从业人员,未经国金期货同意,兼任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与现任职务产生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其他组织的职务,并获取了不正当利益。对于王传海不知情、未履职的申辩理由,中期协不予采纳。王传海在执业过程中,合规意识淡薄,违反了中期协《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审理情况,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中期协第六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王传海“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迈科期货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

  3月22日,新三板挂牌公司迈科期货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公司控股股东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金属)、公司股东陕西蓝海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风投资)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轮候冻结。

  公告显示,迈科期货控股股东迈科金属持有公司股份272804738股于2023年7月19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相关材料【(2023)陕01执2282之三】予以司法冻结。公司控股股东迈科金属持有公司股份272804738股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83.1722%。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中,135426666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3737807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轮候冻结委托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轮候期限为24个月,轮候机关为西安市公安局,出具相关材料(西公(经侦)冻财字【2023】X054)号。本次轮候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办理轮候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蓝海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524061股于2023年10月31日被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出具相关材料【(2023)陕0112执22980号】予以司法冻结。公司股东蓝海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524061股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6476%。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中,1736470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15935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轮候冻结委托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轮候期限为24个月,轮候机关为西安市公安局,出具相关材料(西公(经侦)冻财字【2023】X054号)。本次轮候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办理轮候冻结登记。

  关于本次股份司法冻结的原因,迈科期货称,公司根据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获悉,本次公司上述股东所涉股权司法冻结系被西安市公安局出具相关材料(西公(经侦)冻财字【2023】X054号)执行司法冻结。

  关于股份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迈科期货称,包括本次司法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迈科期货发布关于子公司向迈科金属申报债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迈科资源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资源)自2021年起先后与广州创融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融)、宁波道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道筑)、广州富利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富利)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截至2023年年底,广州创融尚未解除的质押合同交易金额合计8876.16万元、宁波道筑尚未解除的质押合同交易金额合计4837.5万元、广州富利尚未解除的质押合同交易金额合计2000.25万元,以上三家公司尚未解除的质押合同交易金额合计15713.91万元,占迈科期货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0%(不含利息及违约金)。

  公告称,在上述债务催收过程中,迈科资源发现以上三家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股东迈科金属涉嫌存在关联关系,鉴于迈科金属已进入破产重整,为防范风险,迈科资源委托律师依法向迈科金属提出了债权申报申请。截至目前,该债权申报申请处于“已实审暂缓确认”状态。

  迈科期货表示,公司正委托律师,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并与迈科金属破产管理人保持积极沟通,积极推进债权申报事宜。

  迈科期货还进行了风险提示:如相关债权申报成功,则以上业务涉嫌关联交易未经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涉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形,公司将督促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控股股东积极进行追偿,使其归还相关资金占用款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充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但同时以上业务存在交易款项不能全额收回的可能性。如相关债权申报不成功,公司将督促子公司通过法律途径加大对以上三家公司欠款的催收力度,力争尽快收回欠款,但同时以上业务仍存在款项不能全额收回的可能性。

  迈科金属去年11月发布的公告显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裁定受理了迈科金属破产重整一案。迈科金属表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债务人法定职责,配合西安中院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公平清偿各类债权。

作者: chengtianhao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