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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批户籍家庭公租房来了!
时间:2017-6-23 17:40:04

想住公租房的街坊赶紧看过来!昨日,广州市住建委公布,广州市2017年首批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即日正式推出。

本次公租房房源点共有17个,总套数为5106套。6月26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6月30日至7月2日,开放房源点开放参观,9月6日公开摇号预分配。

房源情况:近半房源是两房一厅

本次公租房房源点共有17个,总套数为5106套。从房源点看,推出公租房最多套的是白云区金御苑,达2220套。从户型看,5106套公租房中,两房一厅最多,达2365套。

从租金看,月租金标准在30元/平方米上下,租金最低的为白云区龙归花园。在租金的收取上,政府按分配对象的家庭收入,采取租金减免的方式分7档收租。原本廉租房家庭转租公租房的人群,将依旧按1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租金。据了解,分配对象可选择1~15个房源点。

本次房源是今年针对户籍人口的第一批,接下来是否会有第二批或更多?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表示,将根据申请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最终供应房源套数,“如果第一批分配后,剩余房源较多,再考虑是否进行第二批或者更多。”

配租顺序:13类对象可优先配租

本次分配先向对象一配租,配租后剩余房源再向对象二配租。对象一是指:2017年7月14日前(含14日,对象一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租房有效轮候号( 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对象二是指:2017年7月28日前(含28日,对象二意向登记结束前)公租房保障申请已获受理(指实物配租保障新申请(不含补贴转实物)的申请对象)且未在2017年7月17日前(含17日)取得有效轮候号的申请对象。

根据广州现行政策,处于轮候册中的13类对象可优先配租:1.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2.属孤老家庭;3.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4.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5.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6.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7.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8.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9.离婚妇女;10.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11.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未婚孤儿;1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13.复退军人。


作者: chengtianhao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