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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红牛”?百亿商标权争夺战如今还在打!

加入日期:2022-5-13 9:50:13

  “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并不意味着该判决立即生效。我司将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维护我司及相关市场主体根本利益。”5月12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在官微发布《关于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声明》,让这场已持续多年的知识产权大案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中国红牛”连续败诉

  多位受访的饮料界人士认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的此次公开声明,是一场迫不得已的“反击”。

  5月7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河法院)就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泰国天丝”)针对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称为华彬三被告,均由华彬集团全资控股)和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2016)粤0106民初15728号”一审判决: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判决华彬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2.19亿元。

  判决书显示,广州市天河法院经审查认为,最高法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的终审判决【(2020)最高法民终394号判决】,明确泰国天丝公司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该案的再审审查程序并不影响原判决的效力。经过商标局备案的最后一份《商标许可合同》约定的天丝公司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已无权继续使用涉案红牛系列注册商标。

  此前的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红牛饮料有限公司(以上三公司也均由华彬集团全资控股)等,侵害泰国天丝公司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彬前述三被告和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判决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1亿元。

  而在广州天河法院和浙江省高院作出判决前,有一个更为关键的判决。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红牛”系列商标权属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即前述“中国红牛”)的全部诉讼请求。中国红牛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红牛”系列商标权属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中国红牛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据此,泰国天丝方面宣称胜诉,完全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权利。

  关键证据的缺失与回归

  然而,中国红牛方面并没有认输。

  简单回溯,1995年,华彬集团将“红牛”饮料品牌引入中国市场。1998年,华彬集团与红牛品牌的所有人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泰国天丝”)合作设立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即前述“中国红牛”)。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红牛已成长为国内功能型饮料的龙头,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据第三方评估,“红牛”的品牌价值也超过百亿元。

  如此巨大的利益应归于谁?合资双方的矛盾爆发。2016年10月,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发起商标侵权诉讼,理由是在双方约定的授权到期后,中国红牛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属于商标侵权,要求中国红牛停止使用“红牛”品牌。

  中国红牛则提出,双方曾签订《协议书》,约定合作期是50年,现在还没有到期。

  合作期限究竟是20年还是50年?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因“红牛公司未能提供协议书(即50年《协议书》)原件”而认定该协议“真实性存疑”,驳回了中国红牛上诉。

  案件至此而止?没有!

  今年2月,中国红牛方面宣称已经取得“50年协议书原件”,并已正式向最高法提交此协议书原件,作为案件再审审理的重要依据。

  泰国天丝方面也毫不退让,很快发布公开声明予以回应:华彬集团一再以所谓的“50年协议”混淆视听,无视权威中国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决。同时,对于有关责任人在管理红牛维他命期间存在的涉嫌职务侵占、非法转移公司重大资产等侵权和违法行为的法律程序也已经启动。

  在最新的声明中,中国红牛宣称,中国红牛股东方50年协议应是本案审理的关键。根据1995年11月10日签署的50年《协议书》约定,中国红牛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有效期限为50年(自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同时,在50年协议基础上,设立中国红牛时,合资合同中约定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提供商标、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上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围绕中国红牛的这两项核心权利,深圳前海法院以及深圳国际仲裁院相关案件均已开庭,不日即将判决或裁定。

  包装龙头奥瑞金受波及


  在天丝集团的一份声明中还提到,2021年9月至11月,天丝集团在对湖北奥瑞金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侵害红牛商标权纠纷一案,对辽宁奥瑞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红牛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获得2份财产保全裁定,分别裁定冻结湖北奥瑞金存款9021万元和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辽宁奥瑞金、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5亿元的财产。

  奥瑞金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了这两起诉讼。奥瑞金同时公告,“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若干子公司亦因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关于红牛系列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纠纷而被泰国天丝提起诉讼。于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案件均尚在审理过程中。鉴于前述相关案件的复杂性,本集团目前无法对最终结果及可能对本集团的影响作出合理估计。”

奥瑞金2021年年报表述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