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罗永浩直播带货又翻车了。这次,他的直播间遭遇了用户大面积投诉。
事情的起因是,5月15日罗永浩直播间上架了互联网鲜花平台花点时间的“5.20”玫瑰礼盒,但不少消费者却收到了枯萎的玫瑰。
对此,罗永浩致歉称,购买花点时间玫瑰的用户将得到双倍现金返还。花点时间CEO朱月怡表示,100%退款并追加同等现金赔偿。
专家表示,在网络直播带货过程中,直播带货人应履行广告代言人义务。若网红带货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网红必须不折不扣地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
就玫瑰质量致歉
“5.20”收到玫瑰花本该是甜甜蜜蜜的,但花点时间的玫瑰礼盒却给不少消费者添堵了。
自称“第一代网红”的罗永浩5月15日在直播间带货花点时间玫瑰水印礼盒,但是不少消费者却投诉称收到的是枯萎的玫瑰花。
5月20日晚间,罗永浩发布致歉称:“在5月15日的直播中上架销售花点时间玫瑰,但我们今天接到了大面积的投诉,很多客户反映在收到礼盒时,花瓣已经出现打蔫和腐烂的情况。看到这些反馈后非常不安,也无比愧疚。”
来源:微博截图
罗永浩表示:“考虑到5.20这个时点的特殊性,原价退款也无法弥补大家在节日当天的遗憾。因此,交个朋友直播室决定按原价再额外赔偿一份现金给所有下单的直播间用户(总价值约人民币一百多万),也就是说,所有购买‘花点时间’玫瑰的用户将得到双倍现金返还。”
5月20日晚间,花点时间CEO朱月怡在官微发布道歉信表示:“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跟用户道歉,并进行100%退款。谢谢老罗给我们敲的警钟。”
来源:微博截图
朱月怡称,因为时间紧张,原有在架玫瑰花包装盒无法满足直播间需求,所以用牛皮纸盒替代原有包装盒,随之调低了价格,上架直播间。这是一个错误的开始。由于鲜花在采摘后不断进行蒸腾和呼吸作用,流失水分,牛皮纸盒具有吸湿作用,不断吸收鲜花释放的水分,造成脱水。
朱月怡说,“5月19日下午开始,我们陆续接到用户反馈鲜花质量问题。失误已经无法挽回,已经造成了对送花用户的伤害。”
朱月怡表示,除花点时间100%退款以及罗永浩团队对用户进行的补偿外,花点时间希望对所有下单用户进行同等现金赔偿或等值鲜花,用户可选择。
天眼查显示,花点时间是一家鲜花B2C网络零售商,成立于2015年,2018年获得B+轮融资。目前花点时间背后的投资方包括青山资本、梅花创投、经纬中国、东方富海等。
在花点时间官微上可以看到,明星高圆圆也是其投资人。
直播带货人应履行代言人义务
3月3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份《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的主要担忧表现在“担心商品质量没有保障”和“担心售后问题”。有37.3%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称,从广告法的角度来看,网红就是代言人,代言人必须履行广告法规定的一系列义务,包括广告用语的真实、合法、准确。直播带货人,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网红带货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网红必须不折不扣地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顾问赵一林认为,如果花束确实存在消费者所主张的问题,博主罗某作为该花店的广告代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8条之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则博主罗某可能构成虚假宣传。作为直播平台也具备广告发布者的性质,需要承担广告发布者应承担的责任,买卖花束合同实质上是消费者与花店之间形成的双方法律行为,而博主罗某属于花店一方的宣传者,故消费者可以向花店方及宣传方主张相应赔偿。
可见,主播在宣传带货打广告的过程中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卖家来看,刘俊海认为,如果卖家承诺“5.20”卖的是鲜花,而发货给消费者的是枯萎的花,或许不仅仅是一个违约行为,甚至可能是欺诈行为。如果构成欺诈行为,那么买家有权追究卖家欺诈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卖家应按照“1+3”倍赔偿消费者,即返还原价款,再加赔价款的3倍;如果不构成欺诈行为,可以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
“但过了5.20当天,送啥也没意义,可能消费者会让卖家返还货款等。”刘俊海认为,电商和直播平台要“守土有责”。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