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出招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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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出招

加入日期:2020-12-29 20:43:00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12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表示,为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的安全与召回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消费品,并立即实施召回。

根据《公告》,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及其他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消费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消费品。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网上销售消费品的缺陷信息收集核实和分析处理制度。发现其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在境外实施召回等情形的,应按《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消费品,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经营,并按《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实施召回,不得隐瞒缺陷;其他经营者接到生产者通知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存在缺陷的消费品,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对未能消除缺陷的消费品,不得再次销售。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线上购物,监管部门对网上销售消费品的召回监管也逐渐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都对此作出相应规定。

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明显加大了线上消费品抽检的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定期公布了很多抽检结果,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可能会下架和受到处罚。同时,从监管层面加大了对企业、经营者、商家的约谈力度,在双“11”等重大节点之前也会约谈经营者。在他看来,此次发布的公告将让更多的电商经营者了解消费品召回的政策。

“尽管一方面加大抽检、曝光力度,另一方面采取约谈、公告、劝谕的措施,但线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几率仍比线下明显。”陈音江说,“对线下销售的监管而言,商家地点基本上是固定的,有属地的监管部门,可以实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就可以查处没收了。而线上商家数量大、分布广,商家和货品储存是分散的,所以存在日常监管上的难度。此外,由于线下商场有进货记录单等,容易溯源,而网上销售的情况下,监管部门抽检的时候只能抽检商家发货的商品,很难从货源上检查。由此造成了线上召回监管更难的现状。”

对于线上监管困难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助理教授王鹏也有同感。他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网上消费品的召回,总体呈现出一个趋势是大平台、规范平台相对来说有保障,小平台、零散平台、不上规模的商户,总体来说维权成本比较高,召回难度比较大。

“跟线下消费比,线上消费品的属地管理很难落实,比如销售者和生产者分离,甚至还有运输方、服务方等第三、第四方加入进来,这个过程中,跨省甚至跨地域的执法召回难度很大。”王鹏说。

此外,在王鹏看来,线上消费的留存材料、证据也不足,线下购买可以很快认定到底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纠纷好解决,但线上的方式需要动用更多的技术手段,成本比较高、难度比较大。而随着技术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新应用、新平台、新网站、新销售渠道出现,对它们的监测也是一个比较大的难点。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在此次发布的《公告》中还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采取多种措施实施动态监测,对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公开的缺陷消费品信息,建立有效的阻止缺陷消费品继续在网上销售的程序。并鼓励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建立内部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可追溯机制,完善产品标识、销售记录、产品注册、保修索赔等安全记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陈音江还建议,针对电商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在监管上还要加强技术手段,比如用大数据手段了解哪一个领域、哪一个平台或商家出现问题比较多,就对它们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加强信用监管。网上一些商家比较小,卖的产品质量没有保障,一旦发现不仅要把这家店纳入信用黑名单,还要把实际的企业负责人纳入信用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