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1-1-19 15:54:51讯:
新年伊始,A股便迎来开门红,消费和科技板块引爆春季攻势。在业界看来,消费和科技板块作为A股核心资产所在,仍有望是贯穿全年的投资主线。。而以消费、科技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公募基金,用实力印证了优质赛道的长期投资价值。如东方基金旗下三大权益拳头产品——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东方创新科技、东方新兴成长,去年净值增长率排名在同类产品中突出。其中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夺得同类冠军。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2020年度净值增长率排名同类冠军(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60%-95%A类 1/17),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和东方新兴成长混合2020年净值增长率分别排名1/222、7/222(偏股型基金A类),排名均高居同类前十。
着眼中长期表现,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过去两年净值增长率排名同类行业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60%-95%)(A类)2/11。东方创新科技混合过去两年、三年净值增长率排名同类偏股型基金(A类)1/174、8/145,荣获银河证券三年期五星评级。东方新兴成长混合过去两年、三年、五年分别排名同类偏股型基金(A类)12/174、7/145、2/128。凭借突出的表现,东方新兴成长混合获得银河证券三年期、五年期双五星评级。(数据来源:《中国银河(601881,股吧)证券?中国基金业绩周报表》,评价日期:2021年1月1日。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9/3;东方创新科技混合金基金合同生效时间:2015/9/8;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时间:2018/6/21)
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近年来消费、科技逐步成为市场的投资主线。根据基金最新季度报告显示,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东方创新科技混合、东方新兴成长混合三大产品资产配置方向分别不同程度的涉及大消费、科技领域,并在相关领域寻找优质“好公司”,力争获得长期优异回报。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投资性明显,主要投资方向为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链,包括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光伏、工业自动化等高端制造业;东方创新科技则重点关注科技、制造方向;东方新兴成长在组合构建上则以可选消费为主。
针对未来市场,热点板块或快速轮动,但要更好的抓住结构性机会,需要投资者有着强大的投资能力。东方基金三大拳头产品则有着雄厚的投研保障。目前东方基金有着统一的投研理念,权益投研团队成员兼具老将与新生力量,投资风格多元化,在各个行业领域有着细分的研究。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四、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五、【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