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近日,浙江证监局公布对浙商基金及李志惠、沈阳、袁金枝三名责任人的监管决定。
经查,浙商基金作为“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管理及保密等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二是未审慎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浙江证监局表示,李志惠作为时任公司总经理、沈阳作为时任公司分管市场销售业务的副总经理,对公司存在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管理责任,袁金枝作为销售人员,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及审核该公司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并要求公司应严格对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于2018年2月28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同时对李志惠、沈阳、袁金枝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上述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2018年1月5日上午10时到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资料显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正式成立,目前公司共有5名基金经理,管理基金21只,管理规模为366亿元。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近一年来累计下跌1.07%,而同类平均上涨11.41%。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