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自2011年1月1日起调低旗下基金在交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
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代码:260102)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前端收费);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5、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6、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7、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二、调整后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申购金额下限:
1、调整后上述基金在交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申购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
2、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交通银行具体业务规定和业务安排。
3、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情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敬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8 606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5559
交通银行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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