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外管局两个月来第二次通报银行外汇违规典型案例了。昨日(12月29日),外管局再次通报部分银行违规办理外汇业务处罚情况,中国工商银行佛山盐步支行等9银行分支机构受罚。
10月28日外管局已通报了一批银行外汇违规及处罚的典型案例,这是第二批。
从2010年2月下旬开始,外汇局在部分外汇资金流入较为集中的省(区、市)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专项行动。在2010年10月开始的新一轮打击违法违规外汇资金流入的专项检查中,外管局共检查了3家商业银行总行以及33家中资银行分支机构和9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涵盖了银行结售汇、短期外债、离岸金融、外汇资金来源和运用等业务。
汇改重启后,人民币升值预期加大。最近央行已经两次加息,预期热钱将会加快进入步伐,外管局对此相当关注。此次外管局通报的银行外汇违规案例中,透露出不少受人关注的“热钱”流向。涉及工行佛山盐步支行、工行扬州邗江支行、建行上海六里支行、建行北京分行三元支行、建行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浦发银行宁波中兴支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工行玉林市江南支行。
在9家被处罚的机构中,前3家是因为未严格审核结汇凭证,为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其余的6家分别因办理个人超过年度总额结汇业务时,未审核结汇凭证;办理短期外汇贷款结汇,违反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有关规定;未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结汇;为境内个人违规办理分拆结汇;以备用金名义为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违规办理个人现钞分拆结汇业而受到处罚。处罚形式包括罚款、暂停部分外汇业务、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