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琍娅
自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以来,在人民币跨境问题上的各种观点屡见报端。笔者以为,当前关于人民币跨境方面存在着五个非常大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境外人民币存放在境外
自2004年香港地区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存兑汇业务或更早些时候允许个人携带人民币出境开始,人们就开始朴素地认为这些境外人民币都存放在了境外。
产生这一认识误区的原因,是人们对货币的流动以及结算过程缺乏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根据货币及其清算原理,所有货币的清算遵循以下三个规律:一是所有货币的结算都在其发行国完成最终清算,且以中央银行的清算为终极清算;二是所有货币都存放在银行体系内,除了民间收藏的现钞;三是所有结算和清算都是通过银行账户间的借贷记动作完成的,也即银行间跨境代理结(清)算。
根据上述三个规律可以容易地得出“所有货币都存放在其发行国银行体系内”的结论。事实也确实如此。反映在现实中,就是所有美元都存放在美国的银行体系内,所有欧元都存放在欧元区银行体系内……人民币也遵循相同规律。
根据中国央行为香港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存兑汇业务做的清算渠道安排,香港地区的人民币最终通过中银香港存放于境内中国人民银行——中银香港作为香港地区人民币清算行、中银香港在深圳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并加入人民币大额支付系统、香港地区的其他银行需要在中银香港开立人民币账户后。
再来看个人携带出境的人民币现钞。开放“自由行”并提高人民币携带出境限额后,大量人民币现钞被携带出入境并流通。当地商户对收到的人民币现钞一般有以下处理方式:一是囤积,但人们并不倾向这么做;二是向银行交存,进入存款账户中,而这最终进入前面描述的银行系统。因此,所有流出境外的人民币现钞,除了银行留下少量的备用金外,都将被解付回存我国境内银行,因为只有这样才满足效益最大化的经济学原理。
根据同样原理,去年7月启动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也在跨境银行代理结算和清算模式下进行。由此,境外人民币并非存放境外的人民币,而是境外持有的、存放在境内银行体系中的人民币。
认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这是本币结算与外币结算截然不同的地方。采用外币结算时,外币资金的所有权随结算方向发生了实实在在的转移的同时,因其存放地本身就在境外,所以我国支付的外币真实地汇划到了境外,离开了我国的银行体系;而采用人民币结算时,人民币资金虽然转移了所有权,但无论收付都依然留存在我国的银行体系内。
误区二:境外人民币具有外汇性质
境外人民币是否具有外汇性质呢?对当地来说,毫无疑问是诸多外币中的一种;但对作为人民币发行国的我国来说,则不应视同外汇或具有外汇性质。
这也不符合法理和国际惯例:一是,一国主权货币对其发行国而言永远都是法币,无论其持有主体是谁。试想,若我国都将境外人民币作为“外汇”来处理和管理,那国际上又该如何定位这一走出去的人民币呢?
二是,人民币支付结算功能从境内向跨境发展,是人民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其支付结算功能依据货币发展规律自然演进的结果,不应再贴上“具有外汇性质”这样的标签,人为地矮化或限制人民币的支付结算功能。
进一步地,境外通过与我国经济交往获得的人民币也不是外汇。对于我国而言,人民币就是我国发行的主权货币,不能因其用于支付时不作外汇,持有时又作外汇来区别处理。
误区三:人民币对外负债=外债
实际上,人民币对外负债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外债,它确实是我国的对外负债,是人民银行货币发行量中的一部分,但与外币对外负债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从技术层面来看,人民币对外负债的具体表现是境外持有人民币,因此,其本质是人民银行的对外负债,是人民银行众多货币发行量中为境外主体持有的那部分人民币,反映在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用于衡量货币供应量的M0、M1、M2等指标中。也就是说,在人民币未走出去之前,上述指标均为人民银行的对内负债;人民币走出去之后,上述指标将表现为人民银行的对内负债和对外负债两个部分。
本币对外负债与外部对外负债有很大的不同。从偿付角度来看,本币对外负债时,偿付采用的是我国的法币——人民币,其货币供应量由我国掌握。外币对外负债时,偿付采用的是他国的法币——外币,我国需要通过兑换获取,其货币供应量则由外国央行掌握。
从承担的风险角度来看,借用前美联储理事米什金在《下一轮伟大的全球化》中的一段论述来说明本外币对外负债的风险情况:“发达国家很少发生货币危机和金融危机的双重危机,因为其债务结构与新兴市场国家非常不同。发达国家的债务通常以本币计值,而且期限较长。当发达国家货币贬值的时候,贬值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非常有限,因为债务以本币计值。因此,贬值并不会引发金融危机。”
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业务的发展推动我国对外负债本币化,无论是从宏观上还是微观上对我国都有利。
误区四:人民币跨境=资本账户可兑换
国际上通常把与资金流动相关的管制分为两类,一是兑换管制,二是资本管制。兑换管制通常是指对本外币之间兑换活动的管制,比如经常账户可兑换、资本账户可兑换等。资本管制是专指对资本跨境流动的管制,主要是对归入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及金融账户”栏下的各类交易的管制,因为这类交易具有典型的孳息(利)性质。
货币的可兑换性会影响资本的跨境流动,但资本跨境流动不一定受货币的可兑换性约束,尤其是无兑换的本币资本跨境流动。
就功能而言,人民币跨境是人民币支付结算功能的延伸;就资金流动而言,属于无兑换性质的本币跨境流动。这与资本账户可兑换之间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一是本币跨境导致的结果是本币对外债权债务的变化。对于我国而言,影响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变化的控制权——货币政策调控权掌握在我国,其隐含的风险远小于外币。
资本账户可兑换控制的是“资本及金融账户”下交易时的兑换行为,我国对“资本及金融账户”交易本身实行着政府核准制管理,即属于资本及金融账户性质的交易(跨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都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核准。比如,外商直接投资需要获得商务部门的前置核准,对外直接投资也一样;跨境证券投资(包括发行股票和债券等)需要获得证监会等部门的批准等。
因此,人民币跨境结算涉及的不是资本账户可兑换问题,而是资本及金融账户交易的本币结算问题。正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解决的是贸易便利化问题一样,资本及金融账户交易的人民币结算解决的是投资便利化问题,将有助于推动我国资本及金融市场的开放。而且,这种开放是可以借助人民币是我国主权货币的货币政策调控,而非以往的兑换管制来进行调节。
误区五:人民币跨境=人民币国际化
这是一个学术界非常热衷的话题,笔者认为,通过考察货币职能的发展阶段不难发现,当前的人民币跨境离人民币国际化还相去甚远。
以下是笔者对国际货币发展的一个路径判断:跨境贸易本币结算(货币的支付结算功能从境内向境外延伸)→本币境外持有(货币的资产功能)→境外对保值增值的需求→境外持有者对本币金融市场的参与→本币金融市场的发展(货币的交易及投资功能)→本币资产境外持有(货币的储值功能)。因此,货币国际化将是一个货币职能逐步发展的过程。
如果人民币也遵循这一发展路径,那么,人民币目前正处于国际化的起步阶段,尚处于支付结算功能从境内向跨境的发展阶段,最后是否能够沿着路径实现国际化,要看本币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即是否能满足境外主体对保值增值的需求,从而发展出人民币的国际交易投资及储值功能。
一直以来,我国人民币的各项货币职能以服务境内主体为主。自去年7月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人民币就面临着服务境外主体的需求。
一般而言,本币的崛起与本国金融体系的发展之间存在着正向互动的关系,但由于金融服务的提供具有跨境提供、境外消费等多样性,本国金融体系能否支撑本币崛起,并在本币崛起过程中尽享收益最大化,还取决于制度安排、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发展程度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这中间还必须防范因境内金融市场和体系发展跟不上实体经济发展需要而导致需求外移、市场外移和人民币定价权外移的风险。
(作者单位:上海市金融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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